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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闭店人”是什么人?(202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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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刊架位号[5711]整理/本刊记者 张建

  在日常生活中,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进了理发店,刚坐下,就有店员跑过来推销会员卡;去健身房锻炼,想找教练指导指导,却被告知得有会员才行……为了获得所谓的优惠、VIP服务,他们掏钱办理了会员卡,有的人还一次性往会员卡里充大笔资金,以便后续使用。然而,充值没多久,有的店铺却关门跑路了,优惠、VIP服务没了,充的钱也要不回来了。

  近年来,教培、健身、瑜伽、美容美发等 “预付卡”消费行业成了跑路的“重灾区”,而在这些跑路的店铺背后,一个群体浮出水面——职业闭店人。

  “职业闭店人”这个概念,很多人可能没听过。事实上,这在“处置不良资产”的圈子里已不是秘密,甚至还有“职业闭店人”在一些热门社交平台上以隐晦的关键词拉活儿。

  你跑路,我担责

  “我有一家经营不善的公司,欠着不少课时费,该怎么闭店?”为了弄清“职业闭店人”的“行业秘密”,媒体记者以一名店主的身份,在社交媒体上辗转找到了一名自称可以“帮忙”的“职业闭店人”小A。

  小A称,先把法定代表人、股东换成“他的人”,再把手上所有和业务相关的群都转给“新股东”,“再拖上几个月,你就可以全身而退。”

  “我先让接手的‘法人’签一份转让协议,拍视频发给你,证明是他本人签的。”小A说,有了这份协议,再拿着“接手者”的身份证,就可以去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一切都是合规合法的。

  走完这套流程要花多少钱?

  按照小A的“收费标准”,“闭店”按债务比例收费,50万元债务收费10%、100万元债务收费8%,债务越多比例越低。债务包括拖欠的员工工资,后续劳动仲裁、诉讼的费用,房租水电,消费余额等。

  还有一种做法,听上去更“黑心”。小A说,他会找人担当法定代表人新注册一家机构,用促销等手段收取会员费“圈钱”,客户可以在这个公司担任一个管理者的角色。等圈到了钱直接关门大吉,后续的事由“职业闭店人”来处理。圈到的钱,可以打到他的账户,也可以打到客户的账户,一日一结、现金给付,客户和小A六四分成,“不用担心有风险,你也是帮别人打工的,是‘受害人’。”

  “那交了钱的人发现上不了课怎么办?”记者问。

  “那就让他们去维权起诉呗,大不了做老赖被限高消费,普通人怕,但来帮别人当法定代表人的人都不怕。”小A称。

  另一名“职业闭店人”的朋友圈置顶了两张“广告”:一是“接公司变更业务,全国规避风险”;二是“常年收“三无”人员,在家没有工作的,好吃懒做的,娶不到媳妇的,大姐、阿姨都行,年龄25~45周岁。”

  “只要符合客户要求,当天到场见到人就给两万元。”该“职业闭店人”声称,帮别人当法定代表人“背债”,由于报酬丰厚,很多人愿意干,“这些人都没什么资产,也不怕被告,官司输了被限高消费也不在乎。”

  小A表示,他从业这么久几乎没有碰到过追责成功的人,连到法院起诉的都很少,因为大多数人被套都是几百几千块钱,闹一阵也多半就自认倒霉,“主要是没那个精力”。

  举证、维权难

  小A的表态可谓不少受害者的现实困境。

  李丽(化名)是成都的一名执业律师,同时也是成都卡乐吉亲子游泳蓝润置地广场店闭店的受害者。卡乐吉闭店之前,其在店内仍有6000元的预付余额。

  李丽一直在查阅法律条款,想办法维权。她尝试过许多办法,但最后还是选择在网络上呼吁“受害人团结起来维权”。李丽表示:“卡乐吉的主体公司已经提前变更了法定代表人,这在事实层面是没有法律争议的。即便现法定代表人同意赔偿,但如果没有偿还能力,我们也拿他没办法。”

  无独有偶,北京多家金宝贝早教店陆续闭店后,一些家长将主体公司诉至法院。一位李姓受害家长表示,开庭前,店方一名工作人员直接告知维权者:“不用提供证据,肯定是你们赢,我们确实是违约了,但是我们没有钱。”

  维权成本高是“职业闭店”受害者的普遍境遇,即便有受害者可以忍受时间成本,坚持走法律程序,举证也是一大难题。

  “可以确认的是,‘职业闭店人’宣传的‘没有任何违法风险’是错误的。只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证明其违法犯罪十分困难。”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梅心说,“在已知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仍然大规模促销、售卖会员卡的商家,其实是涉嫌合同诈骗的。但拿不到具体的运营数据,如何证明当时企业已经事实运营困难呢?”

  梅心表示,也有专家认为闭店人团队涉嫌妨害清算罪,他也同意这种看法,但最起码要证明企业是进入清算程序时做了手脚才行。“现在闭店团队往往会提前布局,比如更换法定代表人、股东几个月后才闭店,要证明其妨害清算并不容易。”

  遭遇店铺闭店跑路后,消费者该如何提高维权成功率?

  梅心建议尽快提起诉讼,不一定要等其他受害者抱团起诉。“目的是尽快形成一个未了结案件,此后受害者可以迅速向法院申请行为保全或者可以致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限制相关公司股权变更和法定代表人变更,尽快预防限制对方进一步做出逃废债的恶意布局。”

  此外,梅心还建议,如果“职业闭店人”已经变更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受害者在起诉时可以考虑以原法定代表人对涉案债务的履行负有直接责任为由,将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同时列为被告。

  老问题亟需“新办法”

  “职业闭店人”的出现,背后反映了一个多年悬而未决的问题——预付制监管缺失。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预付制监管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是缺少全国性立法层面的顶层设计。2020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承认,需要进一步完善预付式消费的相关立法,完善预付式消费管理的顶层制度设计。

  目前,针对预付式消费企业作出全国性专门规范的,仅有2012年9月27日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发布至今已有12年。“许多条款已不能适应当下出现的新情况。”梅心说,如健身、校外培训教育等目前存在较多投诉的领域,其实并没有被纳入到《办法》法定监管范围内。

  预付制监管还存在“责任划分不明”的问题。

  虽然多地出台了地方性监管条例和办法,但各地对监管责任的落实主体规定并不统一。“在同一个城市,面对教培店倒闭,可能一个区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另一个区规定由教育部门处理,还有区规定由多部门一起联合处理。这样的情况让有关部门处理预付制商家问题变得复杂,某些部门间甚至出现了互相推诿的现象。”陈音江说。

  “按照闭店人介绍的操作手法,根据我国现有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制度,的确具有可操作性,且从表面看没有明显违法行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毛伟表示,职业企业背债人之所以能存在,在于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审核的门槛较低。

  “比如法律未规定80岁老人不能办企业,也没规定一个人只能是一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所以按理这些人都能做新法定代表人。”在毛伟看来,规定本意是为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但却被有心之人钻了空子。

  值得期待的是,一大批强监管、强规范的法律法规和规范制度正在酝酿之中。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了几种无效的“霸王条款”,对“卷款跑路”“套路营销”作出回应,鼓励诚实守信、保护预付式消费经营模式。

  今年7月1日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里重点强化了预付费消费活动中的经营者义务,其中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预付费的方式来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必须跟消费者签订书面合同;如果换地方经营,要提前30天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事先充分知情。

  (资料来源:新京报、央视新闻客户端、民生周刊、钱江晚报)

   (《风流一代 青春》2024年7期 期刊架位号 [84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