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后,美国民用武器市场充斥着大量价格低廉的剩余军用武器。业余枪械设计师和制造商戈登・英格拉姆希望开发一款性价比高的冲锋枪,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杀出重围。1949 年 5 月,英格拉姆在加利福尼亚州埃尔蒙特成立警察军械公司,希望为美国和美洲国家的警用部门提供武器。随着他设计的第一支 M6 冲锋枪的诞生,公司总部搬到洛杉矶。
M6 冲锋枪外观与汤姆逊冲锋枪非常相似,这是英格拉姆故意蹭后者的热度。当时二战结束不久,汤姆逊冲锋枪在二战中的优秀表现让很多人记忆犹新。M6 冲锋枪的上机匣为带有螺纹尾盖的钢管,扳机组件位于箱形金属下机匣内部,下机匣前方作为弹匣座。该枪唯一的保险是拉机柄槽后部设有竖直凹槽,拉机柄可以锁定在竖直凹槽内。M6 冲锋枪在设计上完全采用传统可靠的技术,其自动方式为自由枪机式,开膛待击。射手可以通过控制扳机行程进行单发或连发射击。M6 冲锋枪于 1949 年定型,有 3 种型号:
- 警用型配有与汤姆逊 M1928 冲锋枪相似的木制前握把和带散热片的枪管;
- 警卫型配有普通的木制护手和不带散热片的重型枪管;
- 军用型配有背带环和一把刺刀,不用时可以刀尖向内存放在护手内。
为了简化结构,M6 冲锋枪不像汤姆逊冲锋枪那样可以同时使用弹鼓和弹匣供弹,而是只能使用 30 发弹匣供弹。在结构上 M6 冲锋枪简单很多,所以生产成本也远低于汤姆逊冲锋枪。
1952 年,警察军械公司达到量产 M6 冲锋枪的规模,但市场销售始终低迷,即使是带有快慢机的改进型 M7 冲锋枪也是销量平平。当时美国军方手上有大量的剩余冲锋枪,而且战后美国经济快速发展,治安状况良好,1920~1930 年代那些装备精良、穷凶极恶的黑帮和劫匪已经基本绝迹,警察配备的转轮手枪足以应付大部分情况。而在国际市场上,也只有预算有限的古巴海军和泰国陆军采购了少量 M6 冲锋枪。
然而东方不亮西方亮,警察军械公司派往南美洲的销售代表搭上秘鲁政府这条线。秘鲁军方在测试 M6 冲锋枪的性能之后很感兴趣,希望在国内生产。经过简短的谈判之后,秘鲁政府就和警察军械公司于 1951 年签署合同。合同主要有 2 个内容:
- 一是警察军械公司和秘鲁政府合作成立一家武器制造厂生产 M6 冲锋枪,产能为每个月至少 1000 支冲锋枪。警察军械公司必须帮助采购工厂所需的设备和工具并运输到秘鲁,还必须负责建立和管理工厂,一直到能够批量生产冲锋枪,以及包括向秘鲁工人提供相关培训。
- 二是秘鲁政府采购 2000 支 M6 冲锋枪,首批 500 支由警察军械公司在美国生产,之后的 1500 支由秘鲁的武器制造厂生产。
关于武器的口径,秘鲁警方中意 9mm 巴拉贝鲁姆弹,而军方更青睐.45ACP 弹,最后优先考虑军方的要求定为.45ACP 口径。每支 M6 冲锋枪配备一个 30 发弹匣、一个帆布背带和一把刺刀。
为配合这个雄心勃勃的冲锋枪国产计划,秘鲁政府还决定上马一个弹药厂,也由警察军械公司为这个项目提供咨询和帮助。在秘鲁境内生产的冲锋枪和弹药由秘鲁政府独家出口到其他美洲国家。
这笔生意看上去实在像是天上掉的馅饼。合作伙伴是堂堂一国政府,产品也不愁销路,除了咨询顾问费,还能从设备采购中赚一笔差价。戈登・英格拉姆亲自前往秘鲁,花了一年多时间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在美国生产的 500 支冲锋枪很快就交付给秘鲁政府,但之后就麻烦不断。首先是设备问题,英格拉姆已经确定了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但供货方提供的机器没有达到要求,比如英格拉姆要求的多功能、易维护的正弦杆膛线机变成了易磨损、配件昂贵的拉床。秘鲁政府和警察军械公司开始各种扯皮,甚至还闹上法庭。在武器制造厂完成最后一批 M6 冲锋枪生产之前,秘鲁政府突然单方面解除与英格拉姆的合作,并拒绝为他的工作支付报酬,担惊受怕的英格拉姆不久就离开秘鲁。
和秘鲁政府的合作并没有给英格拉姆带来泼天的富贵,警察军械公司的产品仍然销售不畅。1954 年 11 月底,公司宣布破产,英格拉姆的前同事约翰・阿诺德与美国国家军械公司合作购买了警察军械公司所有的设备和库存零件。
英格拉姆并没有被这次失败击垮,他之后仍然坚持从事轻武器设计、开发和制造。1964 年,他设计完成著名的 MAC-10 冲锋手枪,并因此获得 “冲锋手枪之父” 的美誉。
根据工厂记录,秘鲁武器制造厂前后共生产约 8000 支.45ACP 口径 M6 冲锋枪,但从未生产过秘鲁警方要求的 9mm 口径型号。秘鲁生产的所有 M6 冲锋枪都在上机匣顶部的抛壳窗后方打上秘鲁政府的标记。
目前在收藏品市场上虽然还能看到美国生产的 M6 冲锋枪,但秘鲁生产的型号极其罕见,是武器收藏家们争抢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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