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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图书馆文献捐赠办法
发布时间:2022-08-24
金陵图书馆文献捐赠办法
(2009年制定,2012年修订,2021年第二次修订)
 
  金陵图书馆承蒙社会各界关爱,惠赠各类文献,丰富了图书馆的馆藏资源,支持了图书馆的发展建设。为继续做好文献捐赠工作,兹将本馆文献捐赠办法公布如下,敬请赐览。
一、入藏文献顺序
  (一)南京地方文献;
  (二)古籍、善本;
  (三)本馆缺藏文献;
  (四)其他有收藏或研究价值的学术研究档案及专题资料;
  (五)正式出版物。
二、下列文献不予入藏
  (一)非正式出版物(具学术研究和收藏价值的除外);
  (二)零散期刊;
  (三)少于100页的小册子;
  (四)污损、残缺不堪使用的文献;
  (五)其他不符合本馆馆藏建设计划的文献。
三、捐赠文献处理方式
  (一)捐赠文献送达本馆后,本馆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二)凡符合本馆入藏标准的捐赠文献,将被补充作正式馆藏,本馆均会向捐赠者颁发“荣誉证书”,作为捐赠文献被本馆收藏的凭证。同时,在本馆网页“鸣谢榜”公布捐赠者姓名及捐赠情况。
  (三)不符合本馆入藏标准且已送达我馆的捐赠文献,我馆将为捐赠者保管六个月,在此期间捐赠者可随时自行取回。如捐赠者过期不取,本馆将作为非馆藏文献自行处置。
四、受赠方式
  (一)捐赠人亲自捐赠:捐赠者可亲自将文献直接送到金陵图书馆采编部办理捐赠事宜(金陵图书馆四楼办公区)。
  (二)捐赠人寄送:捐赠者可将文献寄往我馆。寄件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乐山路158号金陵图书馆,邮编:210019。(请在包装正面注明“图书捐赠”字样)
  (三)图书馆派员提取:任何个人及机构大批捐赠可事先电话联系,由图书馆派工作人员提取或以其它方式收存。联系电话:025-5187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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